“家谱与国史无异,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一个宗族若想记载其发展历程、并在实际生活中发挥其功能就必须不断的续修家谱。而“凡例”又是修谱中必不可少的“总纲”。
一、范围:本应光裕堂全族同修,但因城乡相隔、人际陌生、年久疏远、无法与五世大房昪公后和三房鼒公后,三世兖公传钢公后取得联系,无奈之下,只能先修皋岸鼐公一支,但考虑到日后光裕堂全族重修,故皋岸鼐公仍为五世祖,世系图表仍从一世祖都督公英开始至五世祖向下修续,与鼐公同世旁系不再涉及,此为本次续修之范围。
二、续修宗旨:“继承先贤伦理道德,反映时代风貌,顺应社会潮流,抢救族谱文献,上述祖德,中联宗亲,下启子孙,进一步推动宗族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绵延我皋岸张氏鼐公支谱新增史实。
三、目的意义:满足族人追本溯源的愿望,增强族人间的亲情感和凝聚力,以达到相到沟通的作用。敬宗睦族就是尊崇族和睦相处,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与团结互助之人际关系,提倡新型的现代宗族伦理思想,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谱牒格式 沿用老谱以欧式排列五世一抬头之格式。从右至左的顺序。
五、本谱纪年,原则采用公元纪年法,解放前或旧谱载仍用干支,当代则用公元记载。
六、语言文字
1、以现代文为主,白话文和文白相夹语言在本次谱牒中并存使用。
2、适应海内外宗亲阅读需要、谱文繁、简并用。
3、计量单位采用汉字和阿拉伯文字。
4、谱内新增文章,均加标点,以利诵读。
七、自然村或行政区划按现名刊注。
八、本届续修设“精英榜”,登录吾族的“工商企业家”,大学本科以上“高学历者”,国家认可的“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国家公务员中职级在副科级以上的党政干部,以及相当于此四类人员的其它对象,以彰显我族精英人材,而起到激励后昆之作用。
设“忠孝篇”:登录吾族为国为民作出重大贡献的一切忠贞之士和孝子贤孙,贤妻贤媳、模范丈夫、长寿老人等等。以彰显我族人爱国爱家、尊老爱幼、子孝女贤、家庭和睦典范。
设“功德碑”,本次修谱属钦贤张氏皋岸鼐公支谱合族之公益事业,本次续修费用不向族摊派,由族中热心人捐赠,并记入谱中以显潜德幽光。
九、史录一国之事,善恶俱有,而谱续一家之事,书善不书恶,此为家谱与国史记载之异,实乃社会与族亲之和谐需要也。
十、本届续修,顺应历史潮流,实行男女平等,男女均可上谱。对异姓入谱进行适度变革,有条件开放。
1、逐步接受“女儿也是宗族传人的观念。”
2、未出嫁女与男姓一样挂线、记录、上谱。
3、招婿入赘的家庭其子女承嗣张姓的可以以女挂线,其配偶姓名、职业、生、卒、配、葬、居住等相应情况列于女后。
4、张姓男子亡故,无子女的,其配偶留居张家招婿入赘(俗称“招黄泥”)的,其再婚生子女承嗣张姓的可允其入谱。
5、张氏男姓再婚,女方系再醮女,带子女(俗称“拖油瓶”)嫁入本族家庭落户,承继张姓的可允其入谱。
6、凡终身未婚或婚后不育者,不作“无嗣”注明。
7、离异、改嫁、继承等是现代社会、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族人无权提出异议干涉。
旧式婚姻,解放后解约或离异、另嫁的妇女,原旧谱记载不变,新谱复录时按新规调整记载。
8、女姓学历、职务、功勋、社会活动经历等应受到族人尊重,与男性同样记载(含男女配偶)
9、出嫁女性应注明出嫁何地、何公之子及生育子女姓名等基本情况。
10、为了对接旧谱父辈世系表“生男?”、“生女?”记载,新谱世系表登录格式采用先男后女顺序,非歧视女性也!
11、异姓养子女平等载谱,取消“低一格附录”的提法与格式。现代家谱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变革中,其功能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当代人在继子问题上也开始逐渐淡化血缘观念而逐渐重视现实人情。
虽然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是长期的共同生活同样会产生浓烈的亲情感,已具备了亲子(女)关系的基础。
旧时,家族在立继时,强调要求保持家族血缘的纯洁性,反对收养异姓为子,主要原因是担心外姓乱宗,财产外流,而现在社会从法理上已完全确立了养子(女)的合法地位,其传统基础已失,理应顺应时代潮流平等记载。新谱中是否需在父辈后注明养子(女)关系,按自愿原则办理。
十一、族人出赘他姓为婿,或出继他姓为子的,其子女愿归宗张姓者(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可以归宗入谱。
十二、家规训词其作用主要是促进全族精神文明和谐富康为目的。所以此次取百家之长汇各方精华,仍整编成章,以为族人守则。
十三、己丑年(1949)宗谱称“旧谱”,本届续修之己丑(2009)称“新谱”。
十四、一九四九年旧谱已录但未娶、未嫁或亡故、逝世等变动人员,世系表仍按旧谱复录,并按新规予以充实,以利新旧衔接。
在旧谱中记载的一些族,由于相隔时间较长,生、卒年月无记和无考者,则按谱法规定记失考。
十五、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先人亡故后已大部分实行火葬,所以对已故人员在世系表中除注明卒年外,对土葬部份注明地址不再注向址,火葬的注明骨灰盒存放的地址。
十六、旧谱严禁同族通婚,现适度变更为“近房五代内(含五代)禁止通婚”,与“婚姻法”衔接也。
十七、世系表中对未满十六岁亡故者书“夭”,六十岁以下亡故者书“年”,六十岁以上亡故者书“寿”。
十八、旧谱复录人员名字仍以老谱名字为准,如有明显错误的,调研后谨慎予以纠正,在世系表中注明现用名,解放后出生的,谱上名字以户口簿为准。旧谱避名讳,新谱不论地位高低,皆直书其名字,如有曾有名、小名的,亦在世系表中注明。
十九、老谱有忠、安、宗、社、绩、懋、封、疆八个字的领谱编号,此编号属光裕党干傻事族所有,本次续修仅鼐公一支,所以简化未用。
二十、少数族人宗族意识淡薄,不愿入谱,回避采访者,世系表在其名下注明拒续。
二十一、世系表书写顺序基本依照旧谱。新谱世系表不仅书生、卒、葬、配,并详注其生活住址、工作职业,住址有几处书几处,为族人隐私安全,仅书至某市、某县、某行政村或自然村,城市居民小区书至某地、某路、某小区、某幢,不书其室号。族人有迁居他乡者,详书其居所,以免今后迁徙散失难稽,亦可避冒宗之弊。
二十二、此次续修,对夫妻婚配提法进行改革,社会上有室、妻、夫人、内人、配偶以及娶、嫁、适、配、聘、字等称呼提法予以简化,新谱女婚称“嫁”,男婚称“配”,再娶者称继配。
二十三、对已故长者,尊旧法,不直呼其名,而在其名前加讳称公,以示尊敬。
二十四、由于时间紧缺,人手不足,世系图表讹误在所难免,敬请族人谅解、斧正。
二十五、本次续修,封谱时间定于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正,过此时间生育的子女,只能在下次再续谱时辑录。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