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族人修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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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渡里凌氏余庆堂家谱自民国36年(1947年)编修至今已有57年,如不认真抢修我们将有愧于列祖列宗。为了继志述事、革故鼎新,本族热心人士几经磋商,决心再次续修凌氏家谱。由于间断时间长,族人迁徒频繁,给这次修谱带来一定难度。恳请族人给于热情关心和支持。为此颁发“告凌氏族人修谱书”。

  一、 本谱编修范围:凌渡里余庆堂凌氏后人。

  二、 请认真、如实向编委提供如下修谱内容:

  1、 续修家谱采用公元历和干支纪年双历法。1947年及1947年至今出生、死亡的人员均需认真填写出生、死亡的年、月、日、时辰、所属生肖。族人的名字、出生日期以户口簿为准进行登记。

  2、 提供承嗣男女双方结婚年龄、配偶方住址(在本县范围填写至镇、村、组。出本县应加填外县、市、省名称)。婚后生育子女个数及名字、子女婚配情况。结婚嫁出和招婿出的填写配偶父亲的姓名、配偶的序次、姓名,所生子女姓名。婿、甥男、女显赫者另附简历。

  3、 入谱男女的文化程度分别填写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中技、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是毕业还是肄业或在读。

  4、 职业、职务、职称,择其一生中主要职业和最高职务、职称填写。政界镇长以上,军界营长以上和各类取得工程师相等职级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都要提供个人简历供参考录用。

  5、 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私营业主名字、企事业单位名称、开办时间、销售收入、职工人数、固定资产、上缴税收、厂区面积等。

  6、 收集族中名人、能工巧匠的事迹,收集对本族或当地社会有较大贡献或影响的人和事及本族大事记。

  三、修改承嗣规则: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本次修谱修改原来的承嗣规则,凡凌氏女性可与男性同等入谱传嗣。这次修谱对独生子女结婚后所生的子女,不论姓父姓还是姓母姓其不姓凌的子女冠以凌姓入谱,如凌王某某、凌张某某、凌李某某等。在下次修谱时独生子女所生的冠以凌姓的子女、孙子女仍未归属凌姓的,则独生子女本人是男性的作为结婚招婿出、是女性的作为结婚出嫁纠正,其所生子女在凌氏族谱中作相应纠正,还其实际姓氏,纯洁凌氏族姓。无子有女家庭与独生子女家庭同等入谱。

  四、这次编修费用不丁口摊派而采取自愿资助和收取家谱工本费的方法筹措。凡资助修谱壹万元以上的企事业主或伍仟元以上的个人,用1页版面自选彩照和文字上谱。凡资助陆仟元至壹万元以下的企事业主或叁仟元至伍仟元以下的个人,用2/3页版面自选彩照和文字上谱。凡资助叁仟元至陆仟元以下的企事业主或壹仟元至叁仟元以下的个人,用1/3页版面自选个人彩照和文字上谱,并赠送上述资助者家谱一套。凡资助叁仟元以下的企事业主和壹仟元以下的个人按资助数额汇总列表,上“功德榜”。

  五、 这次修谱按以前修谱惯例,对已婚配(领到结婚证)尚未生育的家庭,可申报“喜丁”并资助500元整可登记入谱。

  六、家谱暂定收取300元一部工本费,每部家谱根据各房各村世别,排列领谱字号上谱,一旦序号排列完毕将成绝版,请各户自报预订,不要错过机会。

  七、上述告知书请族人相互转告,有关外地族人的信息、欢迎随时提供给编修人员,特此告知。

  凌氏宗谱余庆堂第六次编修委员会

  2004年2月28日